为抗“疫”一线解决后顾之忧——细数医疗废物处理中的化学手段

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1日

来源:中国石油和化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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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来势汹汹,在治疗和防护过程中源源不断产生的医疗废物是病毒病菌的集中污染源和潜在感染性废物物性敏感源。对医疗废弃物进行科学、专业、及时的处置是疫情防控系统工程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已经引起了生态环境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部印发了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处置技术指南,多个省市也针对新冠疫情医疗废物的处置召开了疫情防控工作会议。那么今天我们就来看看医疗废物处理中用到了哪些化学手段。

  医疗废物:合理处置十分重要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医学科研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因其感染性、毒性、损伤性等特性,要经过严格的专业处置才能成为无害垃圾。在2003年非典过后,国务院于2003年6月16日颁发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每个地市级以上的省市都必须建立自己的危废处理中心,这也是我国医疗事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

  医疗废物在国家危废名录中被列为头号危险废物。其危险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感染性:医疗废物有很大一部分是手术和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以及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残留着大量有活性的细菌和病毒,仍旧具有传染性。二是毒性:医疗废物中有大量废弃的药品,比如抗生素、非处方药品,另外还有医学影像室和实验室产生的废弃化学试剂,医院产生的消毒液等,这些废物都具有一定的毒性。三是损伤性:医疗废物中会包含各类医用锐器,例如一次性手术刀、备皮刀、医用针头、缝合针、玻璃试管等,若处理不当容易给接触人员造成严重伤害。

  尤其是当场所处在一场防疫大战中,医疗废物更具有了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等特征,其病毒菌的危害是城市生活垃圾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若管理不严或处置不当,医疗废物极易成为二次传播病毒的源头,造成疫情的弥漫扩散。合理处置这些医疗废物成为当下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

  鉴于医疗废物的危险性,它的处置是有一套独立系统的,从收集、运输、暂存、处置都有严格规范,而针对于疫情期间的医疗废物则更需要单独隔离处置。例如在医院,发热门诊、疑似病例科室、肺炎科室、住院部等与疫情相关的医疗废物,要放置在单独的包装盒密封存放。接收时要单独收集,严禁和其他普通病房医废混合,且先喷洒消毒液,才能封入周转箱,再装入医疗废物的专用车。在途中,医疗废物的收集过程要专车专线,任何过程中严禁对于疫情有关医疗废物的二次倒箱、破袋。在所有相关转运的运输车辆、周转箱、所有劳保及防护用品等,当天必须按照规范严格消毒。

  聚烯烃材料:医疗废物收集专用包装

  医疗废物处理要用专门人员对医院内部产生的医用废弃物品和垃圾进行处理流程,对某些感染性强的医疗废弃物品应当妥善消毒乃至彻底清除。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有医疗废物包装袋、利器盒、周转箱等,这些包装物颜色均为淡黄,表面明显处印制警示标志和警告语。

  医疗废物包装袋是用于盛装除损伤性废物之外的医疗废物初级包装,多采用聚乙烯等材料的吹塑薄膜制成符合一定防渗和撕裂强度性能要求的软质口袋,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不应出现渗漏、破裂和穿孔。如采用高温热处置技术处置医疗废物时,包装袋不应使用聚氯乙烯材料。包装袋容积大小应适中,通常配合周转箱(桶)一起使用。

  医疗废物利器盒是用于盛装损伤性医疗废物的一次性专用硬质容器,整体采用聚丙烯等硬质材料制成,封闭且防刺穿,以保证在正常情况下,利器盒内盛装物不撒漏,并且利器盒一旦被封口,在不破坏的情况下无法被再次打开。

  医疗废物周转箱(桶)是在医疗废物运送过程中,用于盛装经初级包装医疗废物的专用硬质容器,多采用聚烯烃为原料制成。周转箱(桶)整体防液体渗漏,便于清洗和消毒;整体装配密闭,箱体与箱盖能牢固扣紧,扣紧后不分离;箱底和顶部有配合牙槽,具有防滑功能。

  此外,新冠疫情期间的医疗废物收集还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医疗机构在诊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及疑似患者发热门诊和病区(房)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均应当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二是应当使用双层包装袋盛装医疗废物,且每个包装袋、利器盒应当系有或粘贴中文标签,并在特别说明中标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或者简写为“新冠”。三是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袋和利器盒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增加一层包装袋。分类收集使用后的一次性隔离衣、防护服等物品时,严禁挤压。

  含氯消毒液:医废处理全过程应用

  在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转运等各个环节都要用到含氯消毒液对医疗废物、运输工具、存放场所进行消毒。

  在收集过程中,要对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及疑似患者发热门诊和病区(房)的潜在污染区和污染区产生的医疗废物,在离开污染区前应当对包装袋表面采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注意喷洒均匀)。其中,针对医疗废物中含病原体的标本和相关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照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在暂存过程,医疗废物暂存处要每天两次、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对医疗废物暂存处地面进行消毒。医疗废物在暂存处单独设置区域存放,应当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有工作人员进行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在运输过程中,每天运送结束后都要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含氯消毒液浓度为1000mg/L。如果运送工具被感染性医疗废物污染时,要立即进行消毒处理。

  在处置过程中,处置单位内必须设置医疗废物处置的隔离区,隔离区应有明显的标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处置单位隔离区必须由专人负责,按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求的方法和频次对墙壁、地面、物体表面喷洒或拖地消毒。

  武汉市协和江南医院采用启迪环境开发的医疗废弃物移动式处理系统

  处置技术:根据应用场景进行选择

  通常医疗废物的处理办法有:灭菌消毒法,可采取高温高压蒸汽灭菌法、化学消毒法、微波消毒法等;高温焚烧法,适用于各种传染性医疗垃圾,是医疗垃圾处理的主要技术;热解处理法,无明火燃烧条件下高温加热;等离子体法,用等离子体电弧炉产生的高温进行消毒;辐照技术,即使用电离辐射进行消毒;液态合金处理法,将Sn、Bi等低熔点合金加热杀菌。

  当前,重点疫区每天产生的医疗废物都不同程度超出了平常产生和收集量,各省生态厅针对疫情防控条例均明确要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废物处置“不过夜”,当日全部要进行“无害化”处理。结合新型冠状病毒“怕热”的特征,推荐采用高温焚烧或蒸汽微波消毒等方式处置,而可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危险废物焚烧设施、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和工业炉窑等设施都能作为可选项。

  据此次负责武汉市协和江南医院并兼顾雷神山医院医废处理工作的启迪环境驰援武汉抗疫工作队队长赵燕妮介绍,他们制定了详细的“三位一体”医疗废物应急管理运营体系方案,得到了湖北省生态环境厅高度认可。此外,启迪环境还承担了湖北宜昌、安徽淮南、安徽亳州、安徽宿州、黑龙江佳木斯、内蒙古通辽等地区的医废应急处置工作,均采用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处置技术,包括热解焚烧、高温蒸汽灭菌、微波消毒、化学消毒等。那么这些技术应当如何选用呢?

  应当根据医疗废物的产生量、种类和性质、应用场景等来进行选择。比如该公司在安徽、宜昌、通辽等地的5家医废处理项目均采用热解焚烧处理技术,即采用“回转窑/立式热解气化焚烧工艺+组合式烟气处理”工艺流程,处理热值较高或毒性较大的危险废物。该技术工艺具有自动化程度高、焚烧彻底、焚毁率高等特点,窑炉烟气温度在1100℃以上,配备的烟气净化系统使排放指标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此外,该公司在佳木斯的医疗废物处理根据当地医废产量较低的特点选用化学消毒技术。目前针对需求变化和应对疫情的需要,正在进行升级改造,拟采用高温蒸汽灭菌技术。该技术采用脉冲式高温蒸汽灭菌设备,灭菌温度在140℃以上,经过脉冲式反复多周期处理,病毒完全灭活,实现医疗废物的无害化,安全可靠且运行稳定。医疗废物的其他处理处置技术如微波消毒、化学消毒等,也可以用于应急处置或者其他适合场景。此外,启迪环境还储备了用于医废处理的回转窑炉排结合工艺技术、低氮燃烧技术、飞灰熔融技术等,也正在相关项目上示范实施。

  医疗废物分类及处理办法

  医疗废物分为5类,分别是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他们的处理方法也各不相同。具体来说:

  感染性废物是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病人血液、体液、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污染的塑料、橡胶、棉、纤维及其他材质的废物;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的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毒种保存液,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以及隔离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感染性废物需用黄色带盖医疗垃圾桶收集,并套专用黄色医疗垃圾袋。其中,微生物实验室的病原体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在产生地用压力蒸汽灭菌后再按照感染性废物收集;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废物(含生活废物)应用双层黄色医疗垃圾袋密封包装。

  损伤性废物是指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包括废弃的金属类锐器,如医用针头,缝合针,针灸针、探针、穿刺针和各种导丝、钢钉、手术锯等;废弃的玻璃类锐器,如盖玻片、载玻片、玻璃安瓶、破碎的玻璃试管以及废弃的其他材质类锐器,如一次性镊子、一次性探针、一次性使用塑料移液吸头等。损伤性废物要选择合适规格的黄色医疗专用锐器盒,并直接放入,装满3/4即封口转运。

  药物性废物是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药品,包括批量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如致癌性药物、可疑致癌性药物、免疫抑制剂;以及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其中,批量的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药品应由药学部按种类集中收集并登记后,退回生产厂家或交由危险废物处置机构处置;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包括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的药瓶)可以直接放入用以盛装感染性废物医疗垃圾袋及医疗垃圾桶,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化学性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化学物品,包括化学影像、医学实验使用后的废弃的化学试剂;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废弃的含重金属物质的器具、物品,如含汞血压计、含汞温度计以及口腔科等使用后的含汞物品等。其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如乙醇、甲醛等)应当交由专门的危险废物处置机构处置;批量的含汞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危险废物处置机构处置。

  病理性废物是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室动物尸体等,应直接放入医疗垃圾袋及带盖医疗垃圾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