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拉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征集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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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国与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国家青年科学家之间的交流,构建中拉长期科技合作伙伴关系,科技部今年继续面向科研院所、大学和企业公开征集“中拉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项目。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需求,积极组织申报。
  一、项目概述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国家是中国开展科技创新合作的重要伙伴。近年来,中拉科技创新合作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为进一步深化中拉科技创新合作,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14年7月访问拉美期间正式提出设立“中拉青年科学家交流计划”。
  该计划由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提供资助,由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承担过程管理工作,支持拉美和加勒比国家与中国有较好合作基础的科研机构或大学派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开展为期半年到一年的合作研究工作。
  二、申报单位资质
  1. 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具有对外合作能力和科研条件,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
  2. 有意愿接收拉美青年科学家到本单位工作,并能提供必要工作条件;
  3. 能够协助拉美青年科学家办理来华手续、工作签证、住宿和保险等相关事宜。
  三、岗位要求
  1. 非涉密岗位;
  2. 非学历教育;
  3. 具有明确工作职责的科研岗位;
  4. 来华青年科学家须与中方科研团队一起工作;
  5. 在华工作时间为6个月或12个月,根据工作需要可申请延期一次。
  四、接收对象标准
  1. 来自拉美和加勒比国家,重点支持与我国设有双边政府间科技合作混委会、分委会机制的国家(古巴、墨西哥、巴西、智利、阿根廷、乌拉圭、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哥斯达黎加等)的青年科学家;
  2. 年龄在45岁以下;
  3. 具有5年以上科研经验,或有博士学位;